鄰水縣牟家鎮至華鄰界鄉村振興公路建設工程
(項目名稱) 施工 標段
補遺書(01 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3.1 履約擔保(1)履約保證金=中標價(扣除招標人暫定部分)的 10%。變更為:(1)履約保證金=中標價(扣除招標人暫定部分)的 5%。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3.1 履約擔保(3)投標人可以選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約保證金。變更為:投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形式為現金擔保和銀行保函或項目所在地擔保公司保函。其中,保函金額不超過 50%,現金擔保必須通過中標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保函應符合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要求。
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 10.26 條,中標候選人出現并列第一時,若本項目出現最低有效報價相同的情形;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的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若最低有效報價相等,則按2021年度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部門評定的信用等級由高到低排序,若2021年度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部門評定的信用等級相同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標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后確定中標人。
四、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 10.27 條,信用等級,需提供 2021 年度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部門評定的信用等級網頁截圖。
五、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 10.28 條,退休人員、新聘人員,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材料,無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新聘人員提供至少 1 個月在該投標人單位的社保繳費證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六、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鄰水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