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標人:
1、原招標文件中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4(4)其他 因素 評分 標準:
2.2.4(4) | 其他 因素 評分 標準 | 獲獎情況
| 投標人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承建或參建的項目獲得國家級質量獎(指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或詹天佑獎)的,每項得1.5分,本項最高得3分。 注:1、以獲獎證書頒布時間為準。2、同一個項目獲得多個獎項時,按高級別獎項計分,且同一等級的多個獎項只按一個計分。3、獲獎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須一致,投標人法人機構發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材料來證明其所附獎項的繼承性,否則該獎項不予認可。4、提供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
更改為
2.2.4(4) | 其他 因素 評分 標準 | 業績要求 | 具有一個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單項合同額不低于10000萬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業績,得1分,本項滿分1分。 注:投標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協議書和交(竣)工驗收報告,若上述資料無法體現工程規模的,還須提供業主證明。否則視為無效業績。注:類似業績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已完成業績時間以交(竣)工驗收報告載明時間為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
2、原招標文件中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4(2)項目 管理 機構 評分 標準: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績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同時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本項滿分1分。 |
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績 | 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得1分,本項滿分1分。 |
更改為: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績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同時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2分,本項滿分2分。 |
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績 | 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得2分,本項滿分2分。 |
3、原招標文件中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2.2.1分值構成: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 35 分 項目管理機構: 2 分 投標報價:60 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評分因素: 3 分 |
更改為: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 35 分 項目管理機構: 4分 投標報價:60 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評分因素: 1 分 |
原招標文件中“第一章”招標公告:2.4計劃工期:28個月(每個月按30日歷天計算,約840日歷天)。
更改為:
2.4計劃工期:1080日歷天。
5、現重新上傳本項目招標文件和cjz格式招標清單及招標控制價(不含組價),請自行下載,原開標時間2023年10月10日(09:30),現開標時間(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10月30日(09:30)。質疑截至時間2023年10月20日(17:00),答疑截至時間2023年10月21日(17:00)。
招 標 人:隆昌市隆祥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大正建設工程經濟技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