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2002年10月起試行的《上海家具行業產品標識標注規則》中找到了有關實木家具的標注規定:“全實木家具:除鏡子托板外,以同一種原木鋸材制作的家具可稱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有兩種以上原木鋸材制作的家具,應當標注為兩種或兩種以上原木鋸材名稱的家具;實木面家具:家具門、面部位以原木鋸材制作的家具,應當標注為:X木面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