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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七種違規行為“殺無赦”
- 評論:0 瀏覽:2088 發布時間:2007/2/27
- 福建省建設廳、省發改委、省物價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昨日轉發了建設部等《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實施意見。通知說,我省從今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集中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對象是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經紀機構、廣告經營單位和發布單位。
通知要求,在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中,要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有重點地查處開發、交易、建設、中介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TodayHot}
建設、規劃、房地產等管理部門要負責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全過程監管。重點查處以下幾種行為:一是不符合規劃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結構超過規定,擅自核發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行為。二是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方案或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無資質或越級開發的行為。三是將經濟適用房作為商品房銷售或擅自改變經濟適用房用地性質的行為。四是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及通過預訂收取“訂金、預約金”{HotTag}等費用的行為。五是虛構買賣合同,囤積房源、捂盤惜售的行為。六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面積計算特別是公攤面積中弄虛作假、故意侵害購房者利益以及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牟利的行為。七是房地產中介經紀機構超過營業范圍從事房地產中介經紀活動,從業人員無執業資格;發布虛假信息廣告,騙取中介費;為不具備上市交易條件或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提供居間代理服務;利用執業便利炒賣房屋,以代理名義串通他人炒賣房號,采取隱瞞、欺詐手段賺取傭金以外的交易差價等違規行為。
工商管理部門要負責加強房地產廣告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監管。制止開發商、房地產中介經紀機構利用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欺騙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對全省各類媒體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和戶外房地產廣告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介合同中不規范格式條款進行檢查清理,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違法房地產廣告和合同案件,依法重點查處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發布預售廣告、廣告內容虛假的違法行為。
價格管理部門要負責加強對涉及住房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要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收費、哄抬房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經濟適用住房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及浮動幅度等不正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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