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頂工程應達到下列質量要求:
l。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以及基層構造、固定方法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2.罩面板與龍骨應連接緊密,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陷掉角、錘傷等缺陷,接縫應均勻一致,粘貼的罩面板不得有脫層,膠合板不得有刨透之處。
3.擱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翹角現象。
4.吊頂罩面板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
吊頂罩面板工程質量允許偏差 表1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石膏板
無機纖維板
本質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