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貢獻
- 收藏
- 建材網友
- [106418]
-
煤炭價格逐步全面市場化
- 評論:0 瀏覽:1885 發布時間:2006/7/14
- 今年以來,經過異常激烈的煤電之爭,目前除個別煤電企業外,基本上都妥善簽訂了電煤購銷合同,電煤價格的市場化,宣布我國煤炭價格逐步全面進入市場。主要標志是:
一、煤炭價格由市場定價。長期以來,計劃發電用煤一直是實現我國煤炭價格全面市場化最大的障礙。今年以來,電煤交易的市場化已經從幕后走向前臺,電煤價格已經基本實現了市場化定價,電煤價格市場化成為我國煤炭價格市場化建設進程中的里程碑,標志著我國煤炭價格的全面市場化。
二、煤炭供求由市場調劑。隨著我國電煤價格市場化的實施,煤炭供求關系政府已經不再干預,而是通過市場調節消除不平等的煤炭供求關系,{TodayHot}建立科學、合理、平等競爭的煤炭市場供求關系。煤炭生產企業根據市場的需要控制煤炭產量,價格也根據市場波動調整。通過市場調劑既可推動煤炭生產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多生產優質品種煤,也可促進煤炭消費企業注重科技進步,少消耗優質煤種,以劣質滯銷煤種不同程度地代替緊俏的優質煤種。這樣,優質煤的銷量被削減,劣質煤的消費數量會增加,實現不同煤炭品種的供求動態平衡,煤炭供求關系就通過煤炭市場的規范化運作,達到有效科學調劑的目的。
三、煤價高低隨市場變化。今年,由于煤炭價格問題,重點電煤合同遲遲簽不下來,個別煤炭企業已經提出中斷電煤供應。出現這種尷尬局面就是“計劃”和“市場”的博弈,面臨著是要“市場”,還是要“計劃”的問題。
四、煤價確定的非市場因素日趨弱化。但理順煤價電價,實現市場調節價格的目標,還需要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政府還應加強指導并盡快協調,{HotTag}逐步推進電煤價格市場化。這也進一步肯定了煤炭價格的市場化改革方向。
煤炭供需企業在煤炭價格的定價原則上,堅持供需雙方協商定價的基本原則,落實煤炭供需企業協商定價自主權,任何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和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預企業自主定價。這是煤炭價格的確定市場化因素不斷強化、非市場化因素不斷弱化的結果。